原标题:“铁拳”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
南昌严查生产经营侵权假冒产品等违法行为 曝光十大典型案例
11月16日,记者从南昌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今年以来,南昌市市场监管系统聚焦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突出问题,不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攥成“铁拳”,围绕水电气、医院等领域,依法查处各种违规乱收费行为,严厉打击生产经营有毒有害食品、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和“山寨”酒水饮料行为,依法严查生产经营侵权假冒产品等违法行为,大力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并曝光十大典型案例。
销售添加禁用物质黄丫头被查
南昌市市场监管局对东湖区冬梅水产品店经营的黄丫头进行了监督抽检,检验结果显示:该批次黄丫头所检项目孔雀石绿(属于禁用物质)不符合《农业农村部第250号公告》要求。
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3月19日从赣昌水产市场临时摊位上进货,共购进5kg黄丫头,销售了4.1kg黄丫头,抽检0.9kg黄丫头,无库存。上述黄丫头违法所得为140元。当事人在采购上述黄丫头的过程中未履行进货查验等义务。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构成犯罪,该案已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销售兽药残留超标泥鳅被罚5000元
2021年3月1日,南昌县市场监管局对江西好又多实业有限公司经营的泥鳅含恩诺沙星418.5μg/kg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7.3元,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前期,南昌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经营的泥鳅进行了监督抽检,检验结果显示:恩诺沙星项目不合格。
当事人销售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泥鳅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南昌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熊氏土菜王酒店销售超标泥鳅被查
南昌市市场监管局对青云谱区熊氏土菜王酒店经营的泥鳅进行了监督抽检,检验结果显示:该批次的泥鳅所检项目呋喃唑酮代谢物项目不符合《农业农村部第250号公告》要求。
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4月16日从南昌市新建区石埠镇上路边的摊贩购进的涉案食品。当事人共采购上述泥鳅2.5公斤,上述泥鳅供食品抽检1.35公斤,剩余1.15公斤泥鳅当天已加工制作成菜品,并销售完毕。
当事人在采购上述泥鳅的过程中未履行进货查验等义务。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犯罪,该案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生产销售劣质建材被罚
2021年1月13日,南昌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莲塘镇莲塘大道的皇朝广场施工工地的建筑原材料进行抽样检查,抽取丰城市鑫隆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两种型号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进行检验。
3月1日,南昌县市场监管局收到江西建院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2份,结论均为不合格。该局将报告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经初审,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予以立案调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2600元,并处货值金额1.5倍罚款74100元,合计76700元,上缴国库。
销售违规激光笔灯被查处
2021年3月17日,南昌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位于西湖区洪城路562号9栋2层的南昌市西湖区洪城路君辉精品商行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店货架摆放有四款无厂名厂址、中文警示说明的激光笔灯,标识厂名为驰怡电子有限公司生产的激光笔灯外包装商品条码涉嫌伪造,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五项之规定和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依据相关规定,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一、对其销售无中文警示说明产品的行为处以销售货值8%即罚款105.47元,并处没收违法所得138.4元;二、对其销售伪造商品条码的行为处以罚款2900元,两项合计罚没款3143.87元,上缴国库。
把抵押权登记费转嫁给购房人受罚
12345政府热线平台转发举报,反映江西威键实业有限公司销售的红星桃花源筑(南昌市温泉南大道88号)商品房存在欺骗消费和违规收费问题。经核查:当事人于2021年1月5日起,把由商业银行缴纳抵押权登记的费用转嫁给购房人承担的价格违法行为,经初步审查,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规定,南昌市市场监管局于2021年1月12日立案调查。
该局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给予违法所得两倍计7952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上缴国库。
对不符合要求的气瓶进行充装被责令整改
2021年7月26日,根据上级部门转办的群众举报线索,市场监管部门赴南昌市万利特种气体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进行气瓶充装活动,在充装区操作台上发现超期未检验的氩气瓶26只,其中16只已充装完毕,10只空瓶待充装。经现场询问该公司负责人,无法提供以上26只氩气瓶的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合格证明。
按照相关规定,南昌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现场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根据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南昌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19.99万元。
经营侵权白酒33箱被查处
南昌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市公安局红谷滩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巡警大队)线索函,红谷滩区世贸路澳斯特酒类直供店经营的外包装标识为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天之蓝白酒,经“天之蓝”商标注册人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维权人员认定,并出具产品鉴定报告,确认上述白酒侵犯其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经查,当事人购进上述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33箱,截至案发时,当事人销售了8箱,违法经营额54450元。南昌市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作出如下处罚:给予警告;罚款148500元,上缴国库。
印刷虚假招生宣传手册被罚
江西吉师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委托南昌创想广告设计有限公司印刷大量吉师教育统招专升本《2021年江西普通高校统招专升本报考宝典》对外招生宣传手册,委托其对外宣传,分6次共支付广告费用25172.96元给对方。
吉师教育统招专升本《2021年江西普通高校统招专升本报考宝典》含有“江西吉师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是一家专注专升本教育的权威大型教育综合平台……11年来,为各大本科高校输送数以十万计本科生,成为赣鄱专升本教育中的翘楚”“正是因为吉师教育强大教学服务能力和超高的通过率,才敢于对广大学员做出不过全退的承诺”“确保实现每一位学员本科梦想”等虚假广告内容。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相关规定。南昌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99433.19元,上缴国库。
卓兴教育学校发布违法广告被罚5万元
江西卓兴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南昌通实广告有限公司从2021年3月13日起在其公司微信公众号“卓兴教育学校”(手机版)上发布“2020年教招笔试押题命中率高达92%、非超纲部分高达95.8%”“2019年教师招聘考试卓兴教育综共命中87分、主观题命中率高达95.35%”广告内容;在卓兴教育教研室编写《2020年教师招聘笔试考前多选题专项》上发布“陶老师-卓兴数学组一线名师:说课、试讲、市数学组学科带头人,历年一线考官、资深评委,获得学员的一致好评,每年奋战在面试一线”“邓老师-卓兴英语组一线名师:南昌市省重点小学英语组学科带头人,历年一线考官、评委”等广告内容,并支付广告费25000元。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相关规定。南昌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50000元,上缴国库。
内容来源:新法制报(文/记者万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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