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接到太多共性的问题:
学生在加拿大停留期间,就把学习许可的续签通过网签递交到加拿大公民身份和移民部,然后回到国内,但是,这个学习许可迟迟不下来,的确着急啊。咋办啊?
就此,我给出的解决办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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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学生的签证还在有效期内
则凭借有效的签证,尽快返回加拿大。
如果继续原来的学习,比如本来就在高中读书,现在还去高中读书,则在等待新的学习许可签发之前,是可以继续学习的。因为,在官方网站有相关的解释,在老的学习许可到期之前递交续签的程序,则在等待期间属于合法的居留,还是可以继续学习的。
如果是换了学习的类别,比如,已经高中毕业了,现在要去加拿大洛基山学院学习4年的本科工商管理专业,那么,需要一个新的适合高等教育阶段的学习许可,那么,即使入境,也是需要等待新的学习许可的签发,然后,才能在加拿大洛基山学院注册入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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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签证已经过期:
如果加拿大的学习许可已经批准,而且可以提供扫描件,则可以立即按照返加学生来准备签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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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签证已经过期:
如果加拿大的学习许可遥遥无期,则可以发起一个新的申请,等于是按照新学生申请,那么可以按照新政里面的新类别申请:“CAN+STU, 在过往十年曾获得过签证并且访问过加拿大或美国的人士,或者目前持有美国签证的人士”。 准备的资料比较简单,受理的也比较快。
唯一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学生已经在加拿大提交了网签,现在再次递交签证申请,则属于冲突和重复申请,但是这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事情,因此,要写个说明,叙述一下曲折的网签经历,焦急的期待心情,并且表明按照新申请为准,旧的申请声明取消,而且不要求索还申请费之类的小小费用。
重复申请,使馆有可能给学生去电话或者电子邮件核实情况,因此,在签证申请表上一定要提供学生本人的电子邮件和手机号码,便于使馆核实。
由于是新申请,则要求提供体检和无犯罪证明:
关于体检,由于才从加拿大回来不久,不做也可以。如果为了快速签证,则马上做个体检,体检报告放到里面,比较轻松的审核。
关于在中国的无犯罪证明,由于刚回来,不提供也可以。加拿大签证申请中心的工作人员执行的尺度稍微有所不同,有的工作人员可能要求一定要提供无犯罪证明,则去公安局开一个,当天即可公证出来,这样比较保守,但是比较有效。
关于在加拿大的无犯罪证明,不提供也可以,因为人已经返回中国,如果需要在加拿大期间的无犯罪证明,那么需要去加拿大驻华大使馆去办理。既然如此,就无须提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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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意见,请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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