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服务
留学生回国之后,可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对自己所获证书和学历进行认证,这是留学生在国内升学、就业、落户的重要依据。
前段时间,留学服务中心对系统进行了升级,更新了学历认证的新规定,接下来我们就一起看看吧!
学历认证系统升级
系统升级后,留学服务中心对不在受理范围内的认证申请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单”。(不受理范围情况详见下文)
“不予受理通知单”不属于认证结果,无法继续补充材料或进行复核。申请人在收到“不予受理通知单”后如仍有认证需求,需重新提交认证申请。
“不予受理通知单”出具后的15个工作日内,认证费将自动退回到原支付账户。
不受理认证情况如下
收到认证申请后,留服中心发现具有下列情形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单,并说明理由:
(一)申请认证中学文凭等非高等教育层次的文凭证书;
(二)申请认证参加外语培训或者攻读其他非学历教育课程所获得的毕(结)业证书;
(三)申请认证进修人员、访问学者的研究经历证明和博士后研究证明;
(四)申请认证国(境)外高等院校或者其他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预科证明;
(五)申请认证国(境)外荣誉称号,以及无相应学习或者研究经历的荣誉学位证书;
(六)申请认证国(境)外各类执业资格证书;
(七)申请认证的证书不属于本办法第二条第三款所指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其他情形;
(八)申请人未通过身份识别核验;
(九)申请人未能按要求提供申请材料;
(十)申请人无故重复提交认证申请;
(十一)其他应当不予受理的情形。
认证结果
在留学生服务系统新增“不予受理通知单”的规定后,留学生回国学历认证后收到的认证结果可能有以下几种:
⑴认证成功,颁发认证书;
⑵认证暂时失败,暂不颁发认证通知单;
⑶认证失败,不予认证通知单,且无法复核;
⑷其他形式的认证结果。
在不予认证的情况中,有几点需要广大留学生格外注意,一是申请材料不全,二是无故重复提交材料。
所以,留学生在提交申请时一定要注意,既要保证完整的材料,又要避免重复提交材料。
除了上述新增的不予受理的情况之外,还有认证失败可进行二次审核以及审核成功的情况,接下来我们就分别看看两种情况的详细内容。
Part.01
认证成功的条件
申请人满足下列情形的,留服中心应当受理其认证申请:
(一)提交的证书属于本办法第二条第三款所指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
(二)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
(三)身份识别核验无误;
(四)自愿签署服务协议与授权书;
(五)已缴纳认证服务费用。
Part.02
认证失败可进行二次复核
申请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虽然不持有证书,但具备真实学习过程并已获颁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可以持相关证明材料向留服中心提出认证申请;留服中心经核查认为情况属实的,可以受理认证:
(一)遗失证书;
(二)难民和流离失所者无法提交证书;
(三)因不可抗力导致申请时无法提交证书;
(四)依据所属(在)国(地区)法律或相关规定,学位证明信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五)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申请人无法提交证书,但符合相关认证标准的情形。
需要注意的是,复核仅能申请1次,留学服务中心不会收取复核费用,申请人本人通过留服中心官网提交复核申请;提交复核申请须说明复核理由,明确具体诉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文中信息来自留学服务中心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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